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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庇護員工轉銜機制諮詢會議」紀錄一份

【說明】:

 

(一)有關對於庇護員工勞動權益保障及延緩老化措施,及庇護員工與家張溝通機制一併納入研議修正「從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到一般職場轉銜輔導工作手冊」。

(二)請業務單位再檢視「產業人才投資方案」及「小型企業人力提升計畫」等職訓措施,庇護工廠是否適用,如適用可納入工作手冊中,以提升庇護員工技能。

(三)有關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庇護性就業服務計畫,將於後續修正研議增加庇護工場用人彈性,以符服務及工作需求。

(四)有關庇護員工轉銜至社政單位(小作所或社福機構),請衛生福利部協助盤點現有服務資源送本署轉各地方政府及庇護工場轉銜參考

(五)有關轉銜服務涉及職業輔導評量服務人力能量不足等議題,另案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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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18-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