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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512修正「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業務評鑑計畫」第8點、第9點、第10點,並將名稱修正為「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業務評鑑及獎勵計畫」,並自即日生效
修正該計畫第8點、第9點、第10點,並將名稱修正為「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業務評鑑及獎勵計畫」,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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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17-05-12
